【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微课堂”
【医德医风“微课堂”】“红包、回扣”警示教育案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坚守医德初心、严守廉洁底线,坚决纠治收受“红包”、医药回扣等行业顽疾,切实维护群众就医权益和医疗卫生行业清风正气,现整理部分典型案例以示警醒。
案例简况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高某收受回扣问题。2010年至2018年,高碧奇任省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和院长期间,多次收受某医疗用品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某医疗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某等10家供货商医疗回扣款共计238万元,利用职权为其在供应骨科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方面提供便利。高碧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高碧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科会计毛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巨额公款。2015年10月,经原湘潭市卫生局和湘潭市三医院联合调查,发现湘潭市三医院财务科会计毛莹在担任医院财务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多次采取收入不入账、重复套现等方式侵吞公款397万元归个人使用、挥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于2015年10月移送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2016年7月,湘潭市三医院研究并报湘潭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给予毛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广东高州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9个科室的39名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共282.8万元,部分管理干部还通过泄露统方信息收受好处费。之后,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包括高州市卫生局局长、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高州市人民医院工会副主席以及财务科负责人。除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外,9名直接收受药品回扣的科室主任和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生,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证书、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罚。多位关键人物失责,该院被“蛀”得痕迹斑斑。根据广东茂名市通报,后有主动上缴回扣款医务人员382名,追缴违纪金额580多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孙某某,在职期间依靠掩盖身份,操控医药回扣利益链。孙某某先后196次非法收受药品回扣,共计1600余万元,其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曾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医院院长的贺某某,在职期间私自决定药商,收受药品回扣款308万余元;违规干预医院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收受好处费67万余元,共计收受钱款375万余元。贺某某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启示
典型案例是最深刻的警示教育,纪律规矩是最刚性的约束。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守医者初心、践行从业使命。医院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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