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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关于接收进修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5 00:00
来源: 科教科
为促进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学术交流,我院现面向全国医疗机构招收进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条件及对象
接收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医师:须持有医师资格证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2.技师:须具备本专业技师资格;
3.护理人员: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4.执业注册地点必须与选送单位一致。因需变更执业范围来我院进修学习者,原单位须在介绍信中注明原执业范围及拟变更范围,否则不予受理。
二、进修时间安排
1.进修期限:至少3个月(不足3个月视为参观学习)。
2.接收批次:每季度集中接收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办理接收手续,具体时间以科教科通知为准。
三、进修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下载并填写《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进修登记表》,由选送单位盖章。
2.提交材料:进修登记表、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执业变更信息,如适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护士)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审核通知:有意向报名者将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科教科邮箱(邮箱地址:tsxhkjk@163.com),科教科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并发放报到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
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负责。
四、注意事项
1.纪律要求:
(1)进修生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穿着工作服和佩戴胸牌上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旷工,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进修生不得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需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报科教科/护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因进修生所在单位或个人原因提前结束学习者,不予退费;
(3)进修生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工作,无独立处方权,不得单独值班或出报告,不得违规使用医院病历信息、各类资料及标本。持助理医师资格证和助理医师执业证者来院学习,参照实习人员管理;
(4)对不服从安排或因缺乏责任心而造成医疗纠纷差错或者严重违纪的进修生,科室提出意见,报科教科/护理部批准后,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如因进修生本人责任造成的医疗纠纷,需给予患者及家属经济补偿或赔偿,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进修生本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并向选送单位通报。
2.请假制度:
(1)进修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法定节假日按院、科统一安排休假;
(2)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1-2天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3-7天需提交纸质版假条,经科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护理部审批;一周以上者须经进修生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科/护理部审批。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离院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进修全程累计请假满15天,原则上给予劝退进修学习处理。旷工累计满7天者,取消进修资格,不予鉴定及办理结业证。
3.结业要求:
(1)进修期满前3天到科教科/护理部领取进修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根据考核结果填写鉴定意见,连同胸牌交到科教科/护理部,并领取结业证书。结业手续不得代办;
(2)进修期不满3个月或中途停止进修者,不予办理结业证书。逾期不办理结业手续者不予补办。
欢迎广大医务人员报名进修,携手提升专业能力!
联系电话:0315-3406038